为贯彻落实省、市城镇供热工作决策部署,加强供热行业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切实解决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保障供热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热质量,确保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五个大排查”“七个有保障”重点内容,迅速开展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整改消除供热运行隐患,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供暖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舒适温暖的良好居住环境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工作目标
(一)以居民冬季供暖室内温度达标为目标,彻底解决热源、换热站、管网系统供暖既有安全隐患,全面解决以往居民供暖出现的温度不达标问题,确保不发生因供暖温度不达标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区域性大面积断供事故。
(二)超前谋划,统筹安排。按照工作早部署、问题早发现、整改早到位、矛盾早化解的要求,精心研究落实关键性措施,争取供热工作的主动权。
(三)补齐短板,优化服务。客观分析供热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解决老旧散低温楼分户改造和老旧管网改造等历史遗留供热问题,进一步提高供热服务满意度。
三、重点任务
(一)狠抓隐患问题排查。供热企业要聚焦近三个供暖期易发多发的供暖问题,深入开展“五个大排查”行动。
1.企业主体资格排查。重点排查供热企业与签订的集中供热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供热企业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责任、义务情况;供热企业取得《供热许可证》情况,企业专业类管理和技术人员符合《黑龙江省供热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情况。对擅自推迟供热、提前或中途停热的供热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区域内热用户的供热安全。
2.热源保障能力排查。重点排查热源供热能力与供热负荷匹配、热源备用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热源备用能力不足情况;排查锅炉水冷壁、过热器、除渣机、上煤机、除尘设备、省煤器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3.管网运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小区地沟内的管线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不能纳入老旧管网改造的`,要结合各方力量进行整治,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系统运行稳定。
4.换热站能力排查。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
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水平。
5.居民室温达标排查。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设施老化严重的老旧小区、老旧楼房,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县住建局要督促供热企业,对排查出的各类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填报《供热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台账》并备案。
(二)狠抓保障措施落地。要在“五个大排查”基础上,强化措施保障,结合排查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供热企业信用保障。要按照《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要求,立即开展20xx-20xx年度供暖期供热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今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2.加快提升热源能力保障。要结合热源能力排查情况,抓紧谋划热源扩容增量建设项目,重点解决热源能力不足、备用能力不足问题,切实提升供热承载能力,确保热源能力满足冬季供热需求。
3.提升热网安全运行保障。要结合管网排查情况,将存在风险隐患的管线纳入改造范围。20xx年计划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改造4.82km,合理安排改造时序并抓紧组织实施,9月末供暖期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
4.提升住户供暖设施保障。对排查体检出的居民供暖问题,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要积极进行建筑节能和楼内采暖系统改造;对非老旧小区居民供暖问题,要大力推进楼内采暖系统改造,解决用户采暖系统老化严重问题。20xx年计划完成老旧散楼分户改造3万㎡,解决老旧小区、老旧楼房保温差、采暖系统老化严重问题,提升用户室温舒适度。
老旧散楼分户改造计划,原则采用征求住户意见,签字同意分户改造率达到85%(含)以上方可进行分户改造。改造资金由受益居民、县财政和供热企业共同承担,其中,公共管道部分改造费用由县承担;业主户内改造部分费用由业主承担(户内管道拆除、更换,阀门更换,系统调试,不含暖气片更换),按20元/㎡收取,不足部分由供热企业承担,居民住户分户改造费用由供热企业收缴,确保分户改造计划顺利实施。
5.搞好供热燃煤储备保障。要充分认识今年供热燃煤储备供应形势的严峻性和供需矛盾的突出性,正确研判煤炭价格难以回落并可能持续上扬的态势,充分把握夏季煤炭价格低、运力宽松的有利时机,立即开展“冬煤夏储”,抓好供热用煤的采购、运输和储备工作。我县集中供热企业为热电联产企业,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供热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紧储备供热燃煤,提高库存燃煤量,供热期开栓前,供热企业燃煤储备量要达到供热期总用量的50%以上,力争达到60%,切实满足冬季供热用煤需求,确保今年冬季供热平稳运行。
6.强化供热应急能力保障。要建立完善供热应急预案,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做到突发情况,随时调动,有效应对。在供暖期前,组织供热企业开展供热故障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指导,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三)做好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县住建局要督促供热企业进一步优化完善供热方案,细化关键措施,周密安排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供热企业要提前开始注水打压、系统调试,落实管网热平衡调整,及时发现和整改管网漏点隐患,大力提升管网安全运行水平,确保检修率达到100%。温炉试运行要提前进行,并达到供热条件保证开栓之日即达标供热。对可能发生的弃供、停供、热量不足等供热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必要时要采取接管措施,防止发生弃供、停供和大面积停热事故。
(四)切实提升供热服务水平。县住建局要切实抓好供热服务工作,畅通服务沟通渠道,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了解用户的诉求督促指导供热企业建立完善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供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城镇供热服务》标准,增设服务窗口,方便用户査询信息和办理缴费、入网报停等业务,在接到热用户有关供热设施维修、室温不达标等诉求后,要立刻派出维修人员,迅速检修,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富裕县城镇供热“冬病夏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分管住建副任组长,县住建局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应急局、审计局、文广局、富裕镇、富鹤热电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专项行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兼任。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富裕镇组织社区、物业公司配合入户协调、宣传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及施工结算审核工作;县市监局负责供热仪器仪表容器检定监管工作;应急局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审计局负责工程建设监督审计工作;富鹤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程施工。
(二)抓好专项行动推进。根据年度任务计划,认真落实供热企业实施主体责任,狠抓工程项目、设施改造检修推进,公布改造具体项目和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维修改造、分户改造、设施检修工作,应在九月末完成,确保不影响冬季供热。
(三)强化资金支持。县发改局、住建局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满足改造建设需求。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城镇集中供热工作的宣传解释,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供热企业要在施工、改造、检修现场进行公示,宣传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给用户带来的好处,争取用户支持,妥善处理解决管网、分户改造给群众造成的不便,形成有利于行动开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