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案件受理费是50元至3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