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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向上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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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起草起诉状;

2、准备其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的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其开庭传票;

7、开庭;

8、依请求做出判决且宣读其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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