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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员工时是否需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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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应当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对于离职员工,单位可以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是,如果离职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仍然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则单位应当继续为其缴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离职职工不再参加社会保险,已经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不予退还。

《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被保险人在失业期间仍应当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其原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综上,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如果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继续参保,单位应当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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