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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住房贷款需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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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并同意以所购房屋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同时还应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需要的材料有:购房合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一、珠海买房条件

先满足珠海当地的购房资格:要有珠海当地的2-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才行。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暂住证,社保或纳税证明材料等等。

外地人向珠海的银行贷款买房需要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在珠海买房的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周岁、女士不超过60周岁。

3、在珠海,或者在居住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二、商业银行贷款程序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北京市城镇居民及在北京常驻的有居留权的外埠居民、境外、国外公民,申请贷款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有合法的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4、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6、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7、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借款人到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已与建设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填写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2、职业和收入证明;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占房价款30%的首期付款证明;

5、建设银行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办理手续

1、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建设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

2、建行经办机构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批。

3、借款人开户、领储蓄卡并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抵押、保证、质押和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5、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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