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临律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定继承有什么特定情形

法定继承有什么特定情形

来源:法临律网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有代位继承以及转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并且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才有权代位继承,配偶是不能够代位继承的。

一、先去世人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遗嘱继承人先去世,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没有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三、代位继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代位继承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12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