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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常住户口什么意思

来源:法临律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未落常住户口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未落常住户口什么意思1、出生未落户人口(含非计划生育人口);2、在本市长期生活居住,与本市户籍的抚养人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无户口人员;3、捕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刑满释放未落户人员;4、本市区(市)县范围内移居或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市)县迁移的未落户人员;5、出国时户口在本市注销,现回本市定居的未落户人员;6、原籍系本市的未落户大中专毕业生;7、入伍前户籍在本市的未落户复退军人;8、符合本市入户条件,情况清楚、手续齐全的其他无户口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但随着现在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你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你的住所地。在法律上讲,你的户口登记地就是你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你是人户分离,因此,但一旦涉及你的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有关的问题,还是以你的户籍地为准的。长期外出(非出国、出境定居)被注销户口等原因都可能使你的户口成为未落住户口,出现这种问题,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后,应该可以恢复。未落常住户口是什么意思.?1.出生未落户人口(含非计划生育人口);2、在本市长期生活居住,与本市户籍的抚养人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无户口人员;3、捕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刑满释放未落户人员;4、本市区(市)县范围内移居或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市)县迁移的未落户人员;5、出国时户口在本市注销,现回本市定居的未落户人员;6、原籍系本市的未落户大中专毕业生;7、入伍前户籍在本市的未落户复退军人;8、符合本市入户条件,情况清楚、手续齐全的其他无户口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未落常住户口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未落常住户口什么意思1、出生未落户人口(含非计划生育人口);2、在本市长期生活居住,与本市户籍的抚养人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无户口人员;3、捕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刑满释放未落户人员;4、本市区(市)县范围内移居或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市)县迁移的未落户人员;5、出国时户口在本市注销,现回本市定居的未落户人员;6、原籍系本市的未落户大中专毕业生;7、入伍前户籍在本市的未落户复退军人;8、符合本市入户条件,情况清楚、手续齐全的其他无户口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但随着现在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你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你的住所地。在法律上讲,你的户口登记地就是你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你是人户分离,因此,但一旦涉及你的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有关的问题,还是以你的户籍地为准的。长期外出(非出国、出境定居)被注销户口等原因都可能使你的户口成为未落住户口,出现这种问题,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后,应该可以恢复。未落常住户口是什么意思.?1.出生未落户人口(含非计划生育人口);2、在本市长期生活居住,与本市户籍的抚养人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无户口人员;3、捕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刑满释放未落户人员;4、本市区(市)县范围内移居或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市)县迁移的未落户人员;5、出国时户口在本市注销,现回本市定居的未落户人员;6、原籍系本市的未落户大中专毕业生;7、入伍前户籍在本市的未落户复退军人;8、符合本市入户条件,情况清楚、手续齐全的其他无户口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未落常住户口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未落常住户口什么意思1、出生未落户人口(含非计划生育人口);2、在本市长期生活居住,与本市户籍的抚养人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无户口人员;3、捕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刑满释放未落户人员;4、本市区(市)县范围内移居或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市)县迁移的未落户人员;5、出国时户口在本市注销,现回本市定居的未落户人员;6、原籍系本市的未落户大中专毕业生;7、入伍前户籍在本市的未落户复退军人;8、符合本市入户条件,情况清楚、手续齐全的其他无户口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不是,两者之间有很大不同:1、常住户口(籍):是指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2、非(常住)户籍:是指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需要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具体地址(只要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件》第2条的规定,就应该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一、某地的落户口和常住户口的具体区别:1、定义不同:本地户口通常是指户口在本市,并且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但不一定在本市居住与工作的。常住户口通常是指不是本地的户口,因工作、学习的需要,来到某个地方居住,共同建设美好的城市。2、待遇的区别:如果是农民居住的居民,待遇有截然不同,比如有的当民被征收地,每年有相关的补贴享受,或者购买社保待遇,而常住户口的人并不享用这样优惠的待遇的。如果本地人是城市的居民,同样被政府征收住房,补偿的门面或者住房,常住户口的人,户口不同,享受待遇略不同的,不过其它会享受相关的待遇的,比如,常住户口的人,在办理居住证时,就是享受到本地相同的待遇,比如上学、工作、看病报销等。所以根据自己的具体的选择成为某一个地方的本市的户口,还是常住户口,通常的情况,长期居住一个城市的市民还是建议把户口迁到工作的城市,享受更便利的生活,不过有的户口一旦被迁出来了,很难再迁回老地方(农村原籍)。二、常住户口和落户概念:1、常住户口: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2、落户:落户即户口登记,“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严格来讲,户口迁移证是不能放在个人手中的,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以及“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的规定,户口迁移证将失效,且因为原户口已经注销,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属于黑户。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3种观点: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但随着现在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你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你的住所地。在法律上讲,你的户口登记地就是你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你是人户分离,因此,但一旦涉及你的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有关的问题,还是以你的户籍地为准的。长期外出(非出国、出境定居)被注销户口等原因都可能使你的户口成为未落住户口,出现这种问题,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后,应该可以恢复。未落常住户口是什么意思.?1.出生未落户人口(含非计划生育人口);2、在本市长期生活居住,与本市户籍的抚养人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无户口人员;3、捕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刑满释放未落户人员;4、本市区(市)县范围内移居或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市)县迁移的未落户人员;5、出国时户口在本市注销,现回本市定居的未落户人员;6、原籍系本市的未落户大中专毕业生;7、入伍前户籍在本市的未落户复退军人;8、符合本市入户条件,情况清楚、手续齐全的其他无户口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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